北京市人事局昨天(25日)宣布,大学生村官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(简称独生子女费)。
大学生村官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、村委会主任助理工作岗位聘用合同期内,符合相关规定的,可办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,每月领取10元独生子女费,至子女满18周岁止。据介绍,今年本市将有3095名大学生投身新农村建设。截至目前,本市大学生村官达到8136名,基本实现了“村村都有两名大学生”的目标。 (记者王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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